《泰囧》侵權案落下帷幕 徐崢與光線被判賠500萬
近日,最高人民法院認定《泰囧》違反《反不正當競爭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》,徐崢及5家出品方光線傳媒、真樂道公司等被判向《人在囧途》版權方武漢華旗影視公司賠款500萬元。
近日,最高人民法院認定《泰囧》違反《反不正當競爭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》,徐崢及5家出品方光線傳媒、真樂道公司等被判向《人在囧途》版權方武漢華旗影視公司賠款500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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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最高人民法院認定《泰囧》違反《反不正當競爭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》,徐崢及5家出品方光線傳媒、真樂道公司等被判向《人在囧途》版權方武漢華旗影視公司賠款500萬元。